济源企业商标续展要注意哪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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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企业商标续展要注意哪些细节?

作者:济源捷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30 08:12:18

创业者一般不清楚注册商标类别,只会听商标代理机构建议。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商标代理机构完全懂你的行业,那还好。如果不懂,遗漏注册商标类别就玩了。

互联创业项目,与传统行业不一样,不能按传统行业的角度考虑注册类别。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相关类别通常涉及(指关联到,牵涉到)第9类;计算机及计算机软件产品;第38类;数据和通讯服务;第42类;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第35类;通过站提供商业信息、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等。

那么,怎么知道自己的创业项目要注册哪些类别?两个方法,一个最简单的方法是查询你的竞品或类同行中的前三名都注册哪些类别,另外一个就是找知名商标代理机构咨询,如:知识产权。小编建议,在互联创业项目中,至少有5个类别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分别是第9类包括APP软件等,第35类包括商务广告等(这类是必须要注册的!),第38类包括电信通讯终端(微信)等,第42类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站等,第45类包括社交等。当然,具体到各自行业,还得注册所在领域的类别,比如P2P互联金融就要注册第36类等。

重点保护类别商品项目的全面选择其余类别及群组的防御性注册。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具体来说,就是在公司涉及(指关联到,牵涉到)的重点类别和重点群组,尽可能全面地选择商品或服务项目。在此基础上,在其余类别和群组如:上下游产品类别、产品(服务)对应的服务(产品)类别、通常共同销售的产品类别、日常生活生产中一起使用的产品类别等,在上述类别的每一个不相同、不相类似的群组或段落中各选一个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规则,来选择申请注册项目。

这种做法的优势(解释:能压倒对方的有利形势)在于,通过各个不相同、不相类似群组一个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先占,取得对该群组所有商品或服务项目在后注册行为的排斥力,同时花费较小的经济成本,按照笔者的经验,这种类型的注册方式方法,每件标识仅需花费数万元。

当然,如果你足够壕,你可以考虑全类注册商标,就是总共45类全注册了,但这在创业项目很少见,常见于国内及国际著名品牌商标。此种方式方法涉及(指关联到,牵涉到)分类表中的全部商品和服务项目,不加区分地全部申请注册;优势在于保护范围万无一失,而且一劳永逸,不必在公司业务扩张后进行多次的补充申请。但是按照一件商标一个类别十个商品项目计算,分类表一共数万商品项目,涉及较大数额的申请费用,此法可谓土豪及财大气粗者专用。

二、使用未注册商标的风险按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除了烟草制品之外的其他商品并不强制性要求企业注册商标,因此也有企业使用未注册的商标。企业不注册商标也能售卖商品,但拥有注册商标和未拥有注册商标的企业其法律地位是不同的,自然享有的法律保护就不同,主要体在以下三个方面,为您总结。

(1)商标会被抢注企业使用未申请济源商标注册可能遭遇抢注,也就是自己用的标志被其他人申请成为注册商标后,企业就会被要求禁止继续使用该商标。

(2)商标维权艰难企业使用未注册商标,如果其他商家仿冒同样的标志使用,企业因未享有商标权而无法维权。

(3)侵犯他人商标企业不进行商标注册就直接使用,还存在着商标侵权的风险,如果企业使用的商标早已经被他人注册成功,企业未经过商标注册这一过程可能就不会发现这一事实,进而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市场竞争激烈的时代,商标对于企业的影响非常远大,作为一家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代办商标注册十余年年,建议加强对商标的重视程度。如果企业在商品投入市场之前能做好商标布局,注册商标,就能为企业打造品牌做好前期工作。采取商标战略是提升企业知名度的重要举措,不要让企业好不容易塑造好消费者认可的品牌,最后沦为免费为他人做嫁衣的结局。

域名和商标属于注册体系不同的两类知识产权。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有人将他人在先注册商标中的文字部分注册为域名的情况,甚至也有人恶意将他人的知名商标抢注为域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域名的注册、使用行为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或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可能会导致域名注销或者转移给他人使用。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即注册域名和侵犯商标权的关系。如果将该域名投入商业使用并可能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但如果仅仅注册域名却未投入实际使用,也会侵犯商标权吗?对此问题,可从两个层面展开分析:

首先,从商标的功能来看。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使相关公众能够区分不同的商品或服务提供者。如果注册争议域名后未实际投入使用,还未使该域名与任何商品或者服务建立指示来源关系,就不会造成将域名作为网站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标记而与商标权产生冲突的可能。只有对域名进行了商业标识性的使用,才有可能构成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其次,从相关法律规定来看。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也限定了商标权人的权利范围,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通常应具备被控侵权使用商标的商品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构成类似的要件。关于涉及网络的商标侵权行为的司法解释也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行为属于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可见,使用域名的行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至少应该满足域名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通过该域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与他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同或类似的条件。

域名即使投入使用,如果使用域名的行为不属于商业标识性的使用或者使用域名的网站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则该使用域名的行为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由于注册域名后进行使用的行为尚且未必会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仅注册域名的行为即更难以认定为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如果仅仅注册了域名尚未投入实际使用,不会侵犯他人商标权。当然这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将他人商标抢注为域名,如将他人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作为域名进行注册,根据具体情形可能会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样不能再持有相关域名。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仅注册域名未使用的情况,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制。

1、提交材料:办理新申请的,应提交中文申请书、相应的外文申请书、国内注册证或受理通知书的复印件。办理后续业务的,应提交中文申请书、相应的外文申请书、国际注册证的复印件、相关的变更或转让证明。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委托书。

2、填写申请人的原属国时,如果申请人是企业,选择申请人在中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选择申请人具有中国国籍。

3、表格中填写的申请人名称和地址、注册号、申请号等信息,应当与国内注册或申请的内容一致。如果申请人、代理人有固定的英文名称,填写该名称,如果没有,可以用拼音代替。但申请人的外文名称必须与其中文名称相一致。

4、外文表格中填写的商品或服务内容不能超过国内注册或申请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建议按照国内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品或服务逐一翻译。

5、商标在国内申请六个月内递交国际注册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即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日期可以按照商标国内基础申请日期计算。

6、如果基础申请的商标为中文,必须用拼音来标示音译,用英文标示意译。

7、对于外文或中文表格当中不规范之处,我们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

8、如果申请人因为翻译问题,不能提供外文申请书,可以通过翻译公司进行翻译,或者通过商标事务所进行翻译。

9、中文表格可以从网站下载。

10、外文表格可以从国际局网站下载。

指定协定国用表格MM1(国内必须有基础注册)

指定纯议定书国家用MM2(国内必须有基础申请)

同时指定协定国和纯议定国用MM3(国内必须有基础注册)

指定美国必须同时附上MM18

指定欧盟并且在欧盟成员国有在先注册可以选择填写MM17

后期指定用MM4

转让用MM5

删减用MM6

放弃用MM7

注销用MM8

注册人名址变更用MM9

代理人名址变更用MM10

续展用MM11

指定代理人用MM12

11、申请人(或代理人)要在外文表格上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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